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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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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000756號黃芳蕊之民事裁定正本、通知書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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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南院揚民流109年度訴字第75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芳蕊之民國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正本、
   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訴字第75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黃芳蕊
  之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正本、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2月18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
    21法庭行言詞辯論。
  裁判書內容:112年9月18日民事裁定(再開辯論)。

附記:再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2-09-19
  • 更新日期:112-09-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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