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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597號郭芳佩、郭永義之通知清償明細表函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西字第115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芳佩、郭永義之通知清償明細表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597號債權人許成達與債務人郭芳佩、郭永義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西股書記官周信義
- 發布日期:112-09-18
- 更新日期:112-09-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