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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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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1554號林欣頴之言詞辯論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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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
               南院揚民禮110年度訴字第15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欣頴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55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林欣
    頴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26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
    15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3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4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2-09-14
  • 更新日期:112-09-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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