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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6952號簡金寶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公字第46952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亥字第3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金寶之拍賣通知(112年10月4日第
2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公字第46952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簡金寶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亥字第382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公股書記官林睿亭
- 發布日期:112-09-13
- 更新日期:112-09-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