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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8219號賴順良之112.9.14日應買通知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廉字第482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賴順良之一百一十二年九月十四日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8219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賴順良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廉股書記官曾建中
- 發布日期:112-09-12
- 更新日期:112-09-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