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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監宣字第524號陳敬元之公示送達相對人陳盈宏之徵詢意見函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戊112年度監宣字第524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陳敬元之徵詢意見函一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民事訴訟法第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監宣字第524號准許處分受監護宣告人之財產事件應送達相對人陳敬元之徵詢意見函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2 日
股 別:戊股
書記官 吳揆滿
- 發布日期:112-09-12
- 更新日期:112-09-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