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119、001193、001194號黃曼芸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曼芸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192、1193、119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
    償事件,應送達被告黃曼芸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14日下午4時45分在本院第1
    5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
    到場。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2-09-09
  • 更新日期:112-09-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