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簡字第001036號黃曼芸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曼芸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簡字第103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
達被告黃曼芸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14日下午4時40分在本院第1
5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
到場。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2-09-09
- 更新日期:112-09-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