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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8240號益光機械木型有限公司之收取存款命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明字第482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益光機械木型有限公司之收取存款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48240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益光機械木型有限公司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明股書記官林佩諭
- 發布日期:112-09-06
- 更新日期:112-09-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