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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050號胡家榮之庭期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30日
南院揚民繼112年度訴字第105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胡家榮之庭期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05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胡家榮之庭期通知書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14日下午1時48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式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蕭雅文
- 發布日期:112-08-30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