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185號陳橫江、陳茲娟、陳銘澤、施世平之上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南院武民辛111年度訴字第118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橫江、陳茲娟、陳銘澤、施世平之上訴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185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應送達被告陳橫江、陳茲娟、陳銘澤、施世平之上訴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再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謝明達
  • 發布日期:112-08-25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