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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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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4772號AYU MAWADDA(阿又)之收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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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證書

應送達之文書: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4772號債權人蔡坤益與債務人AYU MAWADDA(阿又)履行協議書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債務人AYU MAWADDA(阿又)之文書如下:
收取命令壹件。
送達事由:應受達人住居所不明,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送達方法:
      一、民國112年8月24日下午5時10分黏貼本院公告處。
      二、民國112年8月24日張貼於法院網站公告。
附  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4  日

書 記 官
函 稿 代 碼:1.3.5 公示送達證書(強30-1準用民訴153)
 

  • 發布日期:112-08-24
  • 更新日期:112-08-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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