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簡字第000773號楊璧穗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璧穗之民事上訴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簡字第773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楊璧穗之民事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原告辜保源112年8月21日提出之民事上訴狀。
附記:第4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怡芳
- 發布日期:112-08-23
- 更新日期:112-08-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