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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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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營簡字第000258號陳貞儒、陳韻森之民事準備暨聲請調查證據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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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貞儒、被告陳韻森之民事準備暨聲請調查證據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營簡字第25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貞儒、被告陳韻森之民事準備暨聲請調查證據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內容:112年8月18日民事準備暨聲請調查證據狀繕本1件。
 
附記:第6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函 稿 代 碼:C055-25 公示送達(一)訴訟文書
股       別:察股
  • 發布日期:112-08-22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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