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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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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1329號債務人林金枝兼邱林金鳳之繼承人、蘇林 春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麗蘭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 惠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麒麟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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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南字第31329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戌字第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金枝兼邱林金鳳之繼承人、蘇林春
      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麗蘭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惠
      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麒麟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之分配
      期日通知 (112年9月22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南字第31329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林金枝兼邱林金鳳之繼承人、蘇林
      春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麗蘭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
      惠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林麒麟即邱林金鳳之繼承人間給
      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戌字第2號,戌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南股書記官李翠鵑
 

  • 發布日期:112-08-22
  • 更新日期:112-08-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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