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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252號郭再福即郭翁錦皮之繼承人、張茗禎即郭翁錦皮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追加被告聲請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12年10月19日勘測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22日
南院武民癸112年度訴字第125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再福即郭翁錦皮之繼承人、張茗禎即郭翁錦皮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追加被告聲請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12年10月19日勘測函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25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郭再福即郭翁錦皮之繼承人、張茗禎即郭翁錦皮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追加被告聲請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12年10月19日勘測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0月16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準備程序。
三、本件定112年10月19日上午10時行現場履勘程序。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發布日期:112-08-22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