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全聲字第6號劉秉成即劉一成即劉一誠之民事裁定正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
南院武民水112年度全聲字第6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秉成即劉一成即劉一誠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全聲字第6號撤銷假扣押裁定事件應送達相對人劉秉成即劉一成即劉一誠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19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4 日
書記官 高培馨
- 發布日期:112-08-16
- 更新日期:112-08-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