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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497號陳義福即陳吳綿之繼承人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南院武民川111年度訴字第149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義福即陳吳綿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49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義福即陳吳綿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1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8月15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5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6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 發布日期:112-08-16
- 更新日期:112-08-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