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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拍字第000125號張彩峰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應送達之文書:
本院112年度司拍字第125號聲請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張彩峰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應送達相對人張彩峰公告之文書如下。
一、聲請狀繕本一件。
二、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前開公告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送達事由:
一、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不明,依聲請人聲請,裁定准為公示送達。附記第一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張豐榮
函 稿 代 碼:H006-01I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智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拍字第125號
聲 請 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謙浩
非訟代理人 農嘉禾
相 對 人 張彩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相對人張彩峰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債務人
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
透支、保證、信用卡契約其衍生之債務,分別設定新臺幣(
下同)①14,300,000元、②1,200,000元之第一、二順位最
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下同)137年11
月26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
記在案。
㈡嗣相對人張彩峰於①107年12月6日②107年12月11日向聲請
人借款①11,900,000元②1,0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22年
12月6日②122年12月11日止;另相對人張彩峰於③107年12
月4日向聲請人申辦信用卡消費,相對人應依約定按期平均
攤還本息、給付各項帳款,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
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並依約定加計利息、違
約金等。詎相對人僅繳納本息至111年11月止,經催繳未果
,尚欠本金共①10,611,097元②761,958元③84,078元及利
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消費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
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
項權利證明書、其他約定事項、催告通知函、撥還款明細查
詢單、信用卡消費明細表等影本各2件、契據條款變更契約
影本3件,及個人購屋貸款契約書、消費性貸款契約、放款
利率歷史資料表、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徵信核定表、中華
郵政掛號郵件收件回執等影本各1件、土地登記謄本2件及建
物登記謄本1件等為證。
三、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7 日
司法事務官 孫慈英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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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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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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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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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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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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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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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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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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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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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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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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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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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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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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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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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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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
臺南市
|
新營區
|
新營段
|
927-275
|
140.00
|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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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12年度司拍字第000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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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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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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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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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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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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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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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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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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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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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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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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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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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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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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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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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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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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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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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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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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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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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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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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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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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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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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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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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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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
|
層
|
層
|
層
|
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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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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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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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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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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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位
|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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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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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7
|
臺南市新營區新南里17鄰金華路二段229號
|
臺南市新營區新營段927-275地號
|
5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
58.98
|
69.28
|
69.28
|
67.48
|
28.73
|
10.30
|
304.05
|
平方公尺
|
鋼筋混凝土造
|
37.52
|
平方公尺
|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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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8-15
- 更新日期:112-08-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