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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254號王泰元之裁定正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南院武民舒112年度司聲字第254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王泰元之裁定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聲字第254號限期行使權利事件應送達相對人王泰元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24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秦建華
- 發布日期:112-08-09
- 更新日期:112-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