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060號王志勇之民事判決正本

字型大小:


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志勇之民事判決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106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被告王志勇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本院上班時間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31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康紀媛
 

  • 發布日期:112-08-09
  • 更新日期:112-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