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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579號王重焜(王淑惠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變更及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勘測函各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8月8日
南院武民甲112年度訴字第57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重焜(王淑惠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變更及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勘測函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57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王重焜(王淑惠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變更及追加訴之聲明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勘測函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12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並定於112年9月19日下午3時整赴現場履勘。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 發布日期:112-08-08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