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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185號陳茲娟,陳銘澤,陳橫江,施世平之民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
南院武民辛111年度訴字第118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橫江、陳茲娟、陳銘澤、施世平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185號宣告地役權消滅等事件應送達被告陳橫江、陳茲娟、陳銘澤、施世平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31日民事判決。
附記:再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莊文茹
- 發布日期:112-08-07
- 更新日期:112-08-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