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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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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81號孫川明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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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司執方字第1081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戌字第1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孫川明之拍賣通知 (112年8月9日特

      別減價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方字第1081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孫川明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戌字第166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戌

      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方股書記官郭錦賢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方股

  • 發布日期:112-08-07
  • 更新日期:112-08-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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