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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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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裁全聲字第36號葉宛宜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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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3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司裁全聲合字第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宛宜之民事裁定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裁全聲字第36號債權人與債務人葉宛宜間撤銷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合股書記官林書婷
 

  • 發布日期:112-08-03
  • 更新日期:112-08-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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