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65號周新硯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南院武民悅112年度訴字第86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新硯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6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周新硯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8月23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1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洪凌婷
  • 發布日期:112-07-31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