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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執事聲字第000042號張國泓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
南院武民甲112年度執事聲字第42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張國泓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執事聲字第42號聲明異議事件應送達相對人張國泓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21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 發布日期:112-07-31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