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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7899號洪文正之公告應買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合字第137899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亥字第17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洪文正之公告應買通知 (112年7月24
日起三個月)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合字第137899號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洪文正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
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亥字第176號,聯絡電話:(06)2956566分
機20302亥組。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合股書記官林書婷
- 發布日期:112-07-25
- 更新日期:112-07-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