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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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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080號郭大億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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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21日
               南院武民川112年度訴字第108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郭大億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080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郭大億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各1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0月12日下午2時25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1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 發布日期:112-07-21
  • 更新日期:112-07-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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