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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新小字第455號謝進宏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進宏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新小字第455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被告謝進宏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14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黃心瑋
- 發布日期:112-07-19
- 更新日期:112-07-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