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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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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74號謝英亮即謝恩繼承人、陳蘭榮即謝恩繼承人、陳逸文即謝恩繼承人、謝惠美即謝恩繼承人、謝惠蓮即謝恩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履勘通知函、民事起訴(更正後)狀繕本、民事聲明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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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
               南院武民癸112年度訴字第77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英亮即謝恩繼承人、陳蘭榮即謝恩繼承人、陳逸文即謝恩繼承人、謝惠美即謝恩繼承人、謝惠蓮即謝恩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履勘通知函、民事起訴(更正後)狀繕本、民事聲明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77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謝英亮即謝恩繼承人、陳蘭榮即謝恩繼承人、陳逸文即謝恩繼承人、謝惠美即謝恩繼承人、謝惠蓮即謝恩繼承人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履勘通知函、民事起訴(更正後)狀繕本、民事聲明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0月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準備程序、定於112年10月5日上午10時現場履勘。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4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發布日期:112-07-14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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