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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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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8687號陳冠羽即陳莊惠珠之繼承人即陳炳煌之繼承人之公告應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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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乾字第12868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冠羽即陳莊惠珠之繼承人即陳炳煌之繼承人之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8687號債權人佳信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福正兼陳炳煌及陳莊惠珠之繼承人、郭寶清律師即陳福壬即陳炳煌之遺產管理人、陳福泉即陳炳煌之繼承人、林嫦芬律師即陳福欽即陳炳煌之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陳冠羽即陳莊惠珠之繼承人即陳炳煌之繼承人、陳冠文即陳莊惠珠之繼承人即陳炳煌之繼承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送達事由:應受達人住居所不明,依職權為公示
送達。
送達方法:
      一、民國112年7月13日 時 分黏貼本院公告處。
          黏貼者:
      二、民國112年7月6日張貼於法院網站公告。
附  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乾股書記官郭峮妍
 

  • 發布日期:112-07-06
  • 更新日期:112-07-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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