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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450號陳周美捉、王介五、王喜美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4日
南院武民丁111年度訴字第145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周美捉、王介五、王喜美之裁定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45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應送達被告陳周美捉、王介五、王喜美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7月3日民事裁定。
附記:
陳周美捉第5次國內公示送達。
王介五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王喜美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
書記官 李佳芮
- 發布日期:112-07-04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