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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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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86號洪紹麒之辯論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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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
               南院武民金112年度訴字第78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洪紹麒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786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洪紹麒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15日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   日
 
 
書記官   楊雅惠
  • 發布日期:112-07-03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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