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0249號吳靜芬之112年6月28日毋庸鑑定函、民事終止委任狀繕本各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靜芬之112年6月28日毋庸鑑定函、民事終
   止委任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249號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吳靜芬之112年6月28日毋庸鑑定函、民事終止委任狀繕本
  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內容:原告撤回訴訟,毋庸鑑定。  

附記:再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2-06-28
  • 更新日期:112-06-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