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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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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094號蔡宜容之民事起訴(更正)狀繕本、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民事陳報三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履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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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7日
               南院武民辰111年度訴字第10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宜容之民事起訴(更正)狀繕本、民事撤
      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民事陳報三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
      書、履勘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09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蔡宜
    容之民事起訴(更正)狀繕本、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
    、民事陳報三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履勘通知書各一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27日下午4時10分在本院第
    19法庭行言詞辯論、112年11月30日上午10時整現場履勘。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7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2-06-27
  • 更新日期:112-06-2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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