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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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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612號被告黃素微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萬益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源漳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克雄即黃梓來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11年9月16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11年12月8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11年12月9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件、111年12月20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12年2月8日民事追加起訴狀繕本、112年3月29日民事聲請命承受訴訟狀繕本、分割方案複丈成果圖及估價報告書摘要影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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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
               南院武民禮111年度訴字第161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素微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萬益即黃梓來
   之繼承人、黃源漳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克雄即黃梓來之
   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11年9月16日民事陳報狀繕本
   、111年12月8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11年12月9日民事陳報
   狀繕本1件、111年12月20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12年2月8
   日民事追加起訴狀繕本、112年3月29日民事聲請命承受訴
   訟狀繕本、分割方案複丈成果圖及估價報告書摘要影本及
   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61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黃素
  微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萬益即黃梓來之繼承人、黃源漳即
  黃梓來之繼承人、黃克雄即黃梓來之繼承人之民事起訴狀繕
  本、111年9月16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11年12月8日民事陳報
  狀繕本、111年12月9日民事陳報狀繕本1件、111年12月20日
  民事陳報狀繕本、112年2月8日民事追加起訴狀繕本、112年
  3月29日民事聲請命承受訴訟狀繕本、分割方案複丈成果圖
  及估價報告書摘要影本及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7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15
  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謝璧卉
 

  • 發布日期:112-06-19
  • 更新日期:112-06-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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