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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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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南院武112年度司裁全聲速字第字第28號號薛姨欽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薛姨欽之轉知陳述意見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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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司裁全聲速字第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薛姨欽之轉知陳述意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裁全聲字第28號債權人與債務人薛姨欽間撤銷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蔡佳玲

  • 發布日期:112-06-15
  • 更新日期:112-06-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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