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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529號吳艷珠、鄭育丞之民事補正狀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南院武民耕111年度訴字第152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艷珠、鄭育丞之112年6月14日民事補正狀繕本及附件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52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
告吳艷珠、鄭育丞之民事補正狀繕本及附件1件,現由本書記官
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4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政良
- 發布日期:112-06-15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