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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94號紀秀月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
南院武民海112年度訴字第8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紀秀月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94號確認通行權存在等事件應送達被告紀秀月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9月5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黃怡惠
- 發布日期:112-06-12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