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70號廣瑞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瑞文】之宣示判決筆錄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廣瑞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瑞文】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70號給付貨款事件,應送達被告廣瑞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瑞文】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現由本股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5月31日宣示判決筆錄。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 發布日期:112-06-09
  • 更新日期:112-06-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