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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簡字第000735號蘇敬淳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蘇敬淳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各一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簡字第73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蘇
敬淳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0月5日14時30分在本院第18法
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7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2-06-07
- 更新日期:112-06-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