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1823號楊湖月之民事陳報狀繕本、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6日
南院武民辰110年度訴字第18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湖月之民事陳報狀繕本、函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82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楊湖月之民事陳報狀繕本、函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8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6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