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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0799號被告陳建文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建文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799號清償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應送達被告陳建文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
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6月5日上午9時23分在本院第28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
場。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楊雅惠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