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營簡字第258號陳貞儒、陳韻森之開庭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貞儒、陳韻森之通知書一份。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營簡字第25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貞儒、陳韻森之通知書一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7月31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1法庭(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0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4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