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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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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0249號許陳金、許玉香、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邱聖偉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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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南院武民雨110年度訴字第24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陳金、許玉香、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邱聖偉之民事判決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24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許陳金、許玉香、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邱聖偉之民事判決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5月22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7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書記官   周玉茹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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