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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6226號蘇拉朋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司執意字第3622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拉朋之扣押、收取執行命令各1
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6226號債權人王證融與債務人蘇拉朋間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意股書記官王翊橋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