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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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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000005號陳盈瑩(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陳瑩潔(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陳思屹(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民事聲請承受訴訟暨變更上訴聲明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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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南院武民波112年度簡上字第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盈瑩(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陳瑩潔(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陳思屹(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民事聲請承受訴訟暨變更上訴聲明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簡上字第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盈瑩(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陳瑩潔(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陳思屹(即陳文字之承受訴訟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民事聲請承受訴訟暨變更上訴聲明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7月27日上午11時整在本院第18法庭行準備程序。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稜鈞
 

  • 發布日期:112-05-23
  • 更新日期:112-05-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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