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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000094號蕭棕峙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補正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南院武民波112年度重訴字第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蕭棕峙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補正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重訴字第9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蕭棕峙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補正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7月6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第1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稜鈞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