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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02號楊伯樟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
南院武民癸112年度訴字第70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伯樟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702號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應送達被告楊伯樟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7月3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27法庭行準備程序。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2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發布日期:112-05-12
- 更新日期:112-05-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